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4 01:05:17
华金秋声明被提名为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与经验。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独立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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