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22:53:5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99.98%,营业收入占比100%。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内包括组织架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等多项业务和事项。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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