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03 20:45:26
金健米业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2020至2022年原子公司金健营口公司部分贸易业务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导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公司已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并完成整改工作,包括聚焦主业、强化合规管理、全面排查风险、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培训等。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索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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