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1-30 23:49:34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提升ESG管理水平,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修订)》。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提出建议并监督检查;同时负责ESG发展战略、政策体系、绩效考核的研究与建议,审核ESG报告,监督ESG实施情况,确保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须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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