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30 17:18:0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等管理要求。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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