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迎丰股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华妹)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11 04:10:20

陈华妹声明被提名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她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通过资格培训。她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她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她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5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经验。她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3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