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7 19:18:30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旨在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或代偿债务等。关联交易须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定期审计并公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设立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由审计委员会、内审部和财务部门定期核查资金往来。董事长为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须监控资金流动异常并拒绝不当指令。发生资金占用的,应以现金清偿为主,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会批准。对违规行为将采取司法冻结、追责、处罚等措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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