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5 22:06:4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2名为独立董事,且委员中须包含财务及法律专业董事。主任委员由财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控制策略、重大风险解决方案、重大决策及项目风险评估报告,检讨风险管理有效性,指导公司法治建设,并监督经理层依法治企情况。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提交决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可临时召开,须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主任委员签署后存于证券部,保存期10年。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汇报履职情况。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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