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20:07:47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负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为常设机构。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事件、交易、关联交易、诉讼等达到规定标准应及时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须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登记备案。公司建立信息保密、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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