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00:03:26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勇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等情况。刘勇已书面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刘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刘勇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刘勇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刘勇不是因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其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副教授职称,在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刘勇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提名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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