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3 18:18:07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100%解除限售条件的1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并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公示期已满45天,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申报。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0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75,000股,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2,455,000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申请办理回购过户手续,预计该部分股份将于2025年7月8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