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22:16:44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确保办法有效实施。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时,公司应及时公告并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重新论证。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办法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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