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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0:53:52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6月)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且每年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并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应津贴,且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处获取其他利益。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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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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