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21:38:38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共890,2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361%,涉及60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24日。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4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38,203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13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2,092股。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2020年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经济增加值改善值为正,均满足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A,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公司2021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4月25日获得国资委批复,2022年5月13日股东大会批准。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16日,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4日。本次解除限售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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