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16:47:51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结合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薪酬分配遵循按劳分配与责权利匹配、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挂钩、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结合、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初步确定薪酬方案。
薪酬标准方面,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职务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按月计算当年薪酬。担任工作职务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的,可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薪酬体系将随公司发展变化调整,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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