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23:28:13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为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包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合法有效。2025年5月27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5年6月12日,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12日,授予价格为14.50元/股,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1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的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性情形,如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国浩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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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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