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21:48:0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6月12日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保障股东权益。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企业任职,且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应及时提供会议资料并保障其行使职权。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履职所需费用,并给予相应津贴。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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