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20:01:30
天地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聘工作。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按规定补足人数。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
工作程序方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委员会提供资料,委员会研究后提交董事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并保存至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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