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8:48: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彭诚信,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等情况。
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通过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彭诚信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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