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2:54:2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核查。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25年6月12日届满。
鉴于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6月12日。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2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变。
保荐机构认为,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发行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