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0:14:08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等情况,且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激励对象范围符合规定,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大会前披露审核意见。
《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等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该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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