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0 02:09:56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拟归属的32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12.7152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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