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7 11:18:23
声明人吴晖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如下:本人已经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候选人(签署):吴晖,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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