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18:05:32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由副董事长何佳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63人,代表股份741,573,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564%。其中,现场出席3人,代表股份736,414,950股;网络投票660人,代表股份5,158,723股。中小股东660人,代表股份5,158,723股,全部通过网络投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七项普通决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2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