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0:23:4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每年发放津贴,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另发津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批准。绩效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部分可预发,超出年度核定部分需追回。存在重大违规、被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公司将减少或追回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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