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科林电气 股票代码:603050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hi Jia Zhuang Kelin Electric Co., Ltd.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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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相关章节。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该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司。认购对象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
全部股票。认购对象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
审批程序。
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6.1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获得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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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如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且明确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将按其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限售期届满后,认购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认购对象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
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
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
约”的相关规定,认购对象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起 3 年内不进行转让,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
约后,可免于发出要约。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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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结合最新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
认真分析,制定了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
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
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重大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
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宏观环境及市场风险
电力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之一,产业发展依托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带来的用电需求,也受到我国能源投资战略规划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与我国电
网投资规模的发展紧密相关,因此,如果未来因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恶化、电网
投资政策和规模发生不利变化,同时公司未能有效开拓其他市场领域,则公司产
品的市场需求可能会下滑,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气组件、金属件和电子元器件等,是公司主营业务成
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和利润水
平,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同步上调以抵
消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上涨,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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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及经营风险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一贯注重产品技术和研发人才的持续积累与投
入。公司在智能电网配电、变电、用电等环节形成了覆盖全流程的产品能力,在
新能源光伏、储能、微电网系统和充电桩等领域形成了核心产品,公司已形成了
涵盖整个生产过程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但如果公司在产
品研发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导致研发的新产品不能获得市
场认可,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经济
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智能电网配变电设备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对电网配变电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直接影响电网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关系到运行的效率,是电网系
统的关键设备。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能力要求也逐
步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因原材料
采购把控不严、生产管理不当或产品质量检验疏忽等因素导致公司出现产品质量
问题,可能会导致公司与下游客户产生纠纷。此外,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国家电网
下属企业,根据国家电网相关管理规定,如果供应商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在
一定期限内或永久地在部分种类或所有的货物招标采购中停止供应商的中标资
格,并在各单位范围内执行,将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品牌声誉,进而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值分别为 130,619.03 万元、204,827.33 万元、242,256.96 万元和 253,031.38 万元,
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93%、38.78%、46.74%和 50.99%。应收账款金
额较高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
定的压力。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局面延续,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加强对应收账
款的管理,公司将可能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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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110,934.03 万元、89,575.59 万元、81,211.39 万元和 57,517.07 万元,占期
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72%、16.96%、15.67%和 11.59%。尽管公司近年来存
货金额和占总资产的比例持续下降,但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
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可能导致增加占用营运资金、
加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风险,依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
响。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实施。本次发行能否顺利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的到账时间及使用进度将受到相关审批进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
化将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但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
国家经济政策调整、投资者的心理预期波动、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宏观经济形势
变化等因素影响。因此,即使在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的情况下,公司的股票价格仍
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若公司短期内利润水平不能与股本、净资产规模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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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科林电气、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能源、认购对象 指石家庄海信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指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
海信网能、控股股东
的控股股东
指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
海信集团、海信集团控股公司、间接控股股
接控股股东及海信网能、海信能源的控股股
东
东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发行人本次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
指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
国投集团、石家庄国投
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向特
指发行人以非公开方式向石家庄海信能源
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
指《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本尽职调查报告、尽调报告、报告书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保荐机构尽职
调查报告(申报稿)》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关于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适用意见》
办法〉的相关意见》
《上市规则》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最近三年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报告期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尽调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四舍五入。若本尽调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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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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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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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i Jia Zhuang Kelin Electric Co., Ltd.
股票代码 603050
上市时间 2017 年 4 月 14 日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0 年 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陈维强
股本 403,319,193 股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主要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104438867L
联系电话 0311-85231911
传真 0311-85231087
公司邮箱 603050zqb@kechina.com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发电站自动化系统、电
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一体化电源系统、轨道交
通自动化系统、水利发电自动化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能效管理
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太阳能电源控制器、光伏及风力发电
系统的逆变器、太阳能电池片组件、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微电
网并网产品、变压器、电力成套设备、开关设备、箱变设备,电子
/电磁式互感器、组合互感器、绝缘件、传感器、型材结构件、箱
体(控制台、机箱、机柜),电力仪器、仪表、单/三相电能表及
经营范围
高低压费控成套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监控运营管理系统、
空气源热泵热水器设备及数据通信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
售;太阳能发电及售电;技术服务;转让,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
销售,计算机硬件,耗材,电子元器件。中央集中供热水系统及
其配件的设计、安装;电工器材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自营
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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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3,319,193.00 100%
三、股份总数 403,319,193.00 100%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条 质押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件的股份数量 份数
(%) (股)
数量(股) (股) (股)
青岛海信网络能 境内非国有
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石家庄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集团有 国有法人 11.95 48,196,699 - 48,196,699 -
限责任公司
张成锁 境内自然人 11.62 46,874,059 - 46,874,059 -
李砚如 境内自然人 4.83 19,484,070 - 19,484,070 -
屈国旺 境内自然人 4.74 19,114,200 - 19,114,200 -
邱士勇 境内自然人 2.78 11,228,335 - 11,228,335 -
董彩宏 境内自然人 2.34 9,447,984 - 9,447,984 -
王永 境内自然人 1.16 4,696,670 - 4,696,670 -
石药集团欧意药
国有法人 0.93 3,766,468 - 3,766,468 -
业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結算有
境外法人 0.82 3,291,094 - 3,291,094 -
限公司
合计 - 76.11 307,007,413 - 307,007,413 -
(三)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海信网能持有公司 140,907,834 股 A 股股票,占比
权,占比 9.57%,海信网能合计持有公司 44.51%的表决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海信网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收购人名称 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贾文鹏
注册资本 160,884.5713 万元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MA3UFN8D1B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
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特种设备
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
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在线能源监测
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基
经营范围 础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储能技
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
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风机、风扇制造;电机及其
控制系统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
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
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期限 2020-11-26 至无固定期限
联系电话 0532-55758500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海信集团持有海信网能 92.64%的股份,是公司的
间接控股股东,并通过海信网能控制公司 44.51%的表决权。由于海信集团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故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 贾少谦
注册资本 245,394.1254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27805440H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经营范围 务;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
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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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人
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
费机器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
能车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1 年 5 月 1 日
营业期限 2001-05-01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218 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张成锁外,发行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为
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 秘勇
注册资本 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673245838J
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的投资,新能源汽
车产业投资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产业投资发展;商贸物流服
经营范围 务;软件开发、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场地出租;
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 年 4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2008 年 4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 198 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唯
一股东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缴出资额为 93,470 万
元,持股比例为 100%。
(四)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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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的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
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六)主要股东规范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股东通过股东大会
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存在主要股东超越股东大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管理、侵害
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智能电网、新能源及综合能源服务相关产品与系统的研发、
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业务涵盖电力设备制造、能源系统集成及电力工程服务
等领域,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电网、新能源、储能、微电网及充电基础设施建
设等环节。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C3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体制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行,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的管理与经营已形成市
场化的竞争格局。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企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各企业面向市
场自主经营,政府主管部门基本不采取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经营。目前,我国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行业技术
监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协会包括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
国电器工业协会。
国家发改委是我国电力工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研究拟订电力工业的
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
施行业管理和监督,提出有关电力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指导电网建设规划,对
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进行宏观调控等。
国家能源局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电力系统实施统一监管,配合国家发改委
拟定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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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秩序;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为行业技术监管部门,主管包括电力设备产品质
量、标准化等工作。在产品质量检测及技术监督方面,我国对电力设备实行强制
性的试验检测和产品认证,由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国家高压电
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权威机构对中压及以上开关设备进行型式试验,由中国质
量认证中心对低压开关设备进行强制性认证(“CCC”认证)。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为行业自律组织,主要职责是接受
政府委托,负责对行业及市场进行统计和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公共服务,并进
行行业自律管理等。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发布时间 法律法规/政策 主要内容 发布单位
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制定
安全、可靠性、检测、评价等基础共性标
准,识别与传感、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等
智能装备标准,智能工厂设计、智能工厂交
付、智能生产等智能工厂标准,大规模个性
《国家智能制 工业和信息
化定制、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智能服
造标准体系建 化部、国家
设指南(2018 标准化管理
能技术标准,工业无线通信、工业有线通信
年版)》 委员会
等工业网络标准,机床制造、航天复杂装备
云端协同制造、大型船舶设计工艺仿真与信
息集成、轨道交通网络控制系统、新能源汽
车智能工厂运行系统等行业应用标准,带动
行业应用标准的研制工作。
国家发展改
革委、工业
和信息化
部、自然资
《绿色产业指 “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发电装备制
源部、生态
环境部、住
年版)》 水蓄能装备制造、核电装备制造、智能电网
房和城乡建
产品和装备制造”等。
设部、中国
人民银行、
国家能源局
产业结构调整
月 (如风电、光伏设备)和高效节能技术。 改革委员会
(2019 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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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法律法规/政策 主要内容 发布单位
新能源汽车产
国务院
月 (2021-2035 发,支持充电桩、换电设备等技术应用。
年)
关于加快建立
健全绿色低碳
强调清洁能源电力设备、智能电网及储能技
术的创新与产业化。
体系的指导意
见
关于推动能源 工业和信息
促进电力电子设备(逆变器、变频器等)和
智能电网升级,支持新能源与储能技术。
的指导意见 门
新型电力系统 推动智能电网、数字化电力设备及可再生能
发展蓝皮书 源装备制造,提升系统韧性。
关于新形势下 有序扩大配电网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协同 国家能源
配电网高质量 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系统推进配电网与源 局、国家
发展的指导意 荷储科学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城乡配电网供 发展和改
见 电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 革委员会
(三)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4-2025 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
测报告》,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
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9.85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8%。
从产业用电结构来看,2024 年第一产业用电量 135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3%;
第二产业用电量 6.39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1%,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
增速领先,增速为 10.3%;第三产业用电量 1.83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9.9%,
在电动汽车的高速发展带动下,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高速增长,增速为 50.9%。
在电力生产供应方面,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2024-2025 年度全国
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截至 2024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达到 33.5 亿千瓦,同比增长 14.6%。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14.5 亿千瓦,
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标志着我国电力行业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重大突
破。水电、核电、并网风电、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 4.4 亿千瓦、6083
万千瓦、5.2 亿千瓦、8.9 亿千瓦。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 14.1 亿千瓦,
提前 6 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 2030 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
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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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度重视智能电网建设,一系列政策加速落地,仍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
空间。2024 年 2 月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
提出有源配电网与大电网兼容并蓄,全面推进配电网数字化转型,构建开放共享
系统,为智能电网的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方向指引。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能
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发挥智能电网延伸拓展能源网络潜能,
提升资源精准高效配置水平,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在技术创新的驱动下,智能电网行业不断突破。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的飞速
发展,为智能电网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广
泛应用,实现了精准的数据采集、高效的能源管理以及优化的电力调度,大幅提
升了电网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也为用户带来了更便捷、个性化的电力服务。人
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的应用,助力电网企业实现对电网设备的智能监测和预警,
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和学习,实现更精准的负荷预测和能
源调度,进一步提高电网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在需求层面,能源的服务属性持续提升,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电力
需求的不断攀升和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用户对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安全性、经
济性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极大地推动了智能电网的发展。在发电环节,智能
电网逐步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高效接入和调度,借助先进的能源管理系统和储能技
术,优化可再生能源的并网运行,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减少能源浪费;在
输电和配电环节,引入先进的通信技术、传感器技术和自动化设备等,实现对电
网状态的实时监测和快速响应,提高电网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运维成本;在
用电环节,通过智能电表、需求侧响应等手段,精准掌握和有效管理用户用电行
为,实现电力的供需平衡,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智能电网产业链也在逐步完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协同创
新,使智能电网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形成了更加完整、高效的智能电
网生态系统。从发电、输电、配电到用电,再到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各环节不
断优化升级,为智能电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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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双碳目标的战略指引下,各国对新能源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正稳步增
强。政策导向逐渐聚焦于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健全储能体系建设以及推动新能
源产业的国际化协同发展。各国将围绕新能源技术研发、行业标准制定等核心领
域展开深度交流,携手应对全球能源转型进程中所面临的各类挑战。
太阳能发电及新型储能技术持续进阶,钙钛矿电池技术若能实现大规模商业
化生产,将大幅削减光伏发电成本,显著提升太阳能在全球能源结构中的占比;
固态电池、氢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不断取得创新性进展。截至 2024 年底,我国
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首次超过抽水蓄能,达到 78.3GW/184.2GWh,功率/能量
规模同比增长 126.5%/147.5%,成为电力系统中继火电之后的第二大灵活性调节
资源。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华东分部、国网华中分部、国网西北分部均开展了新
型储能大规模集中调用,最大充放电能力均可达总额定功率的 80%以上。AI 技
术将深度融入新能源发电预测、设备智能运维以及能源调度优化等多个关键环节,
精准预测新能源发电功率,实现能源的高效调配,大幅降低弃风弃光现象,提升
能源利用效率。
随着新能源发电成本的持续降低,在全球能源结构的变革中,新能源的占比
正迅速攀升。据预测,到 2030 年,全球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将在现有基础上翻
倍增长,成为能源供应体系中的核心力量。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新能源汽
车销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共享出行、智能物流等领域将成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
市场增长点,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新兴市场迅速崛起,亚洲、
非洲、南美洲等地区的新兴市场国家,凭借其丰富的新能源资源和庞大的市场需
求,正成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新热土。国内企业积极捕捉产业“出海”机遇,加
快在这些地区的市场布局,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份额,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全球化发
展。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促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迎来黄金发展
期。在此趋势下,电力工程服务行业作为能源供应体系的关键支撑,市场需求也
呈现出爆发式增长。预计在未来几年内,仍将延续这一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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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政策层面给予了电力工程服务行业全方位、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
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将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作为行业重点发展方向,
鼓励更多企业投身于清洁能源发电领域,从源头上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另
一方面,持续加大对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以及农村
电网改造等领域成为投资重点。这些政策导向不仅为电力工程服务企业提供了清
晰的发展路径,更为整个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
电力工程服务行业的产业链涵盖了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如电缆、变压器、高
压开关柜等关键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商;中游设备制造和工程建设企业,承担着电
力设备的研发制造以及电力工程的施工建设任务;下游则是各类用电企业和广大
居民用户。上下游行业市场规模庞大,各环节之间紧密协作、相互依存。上游原
材料的稳定供应和技术创新,为中游企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中
游企业凭借高效的建设能力和优质的服务水平,满足了下游用户对电力的需求。
同时,下游用户需求的不断变化和升级,也反向推动着中上游企业加大技术革新
和产品升级力度,形成了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总体而言,电力工程服务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在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政策大力支持、技术不断创新等多重利好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行业展现出蓬勃的
发展态势。
(四)行业发展趋势
未来可再生能源有望主导电力增量,渗透率持续提升。新能源在电力结构中
的占比提升成为趋势,传统火电的角色将逐渐从基荷电源向调节电源转变,部分
煤电机组将被逐步淘汰或转为备用状态。根据《2024-2025 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
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 2025 年全国新投产发电装机有望超过 4.5 亿千瓦,2025
年底煤电所占总装机比重将降至三分之一。2025 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有望超
过 38 亿千瓦,同比增长 14%左右。2025 年太阳能发电和风电合计装机将超过火
电装机规模,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
随着新能源电力结构占比提升,储能与灵活性资源成为电网“稳定器”,抽
水蓄能规模化扩容、电化学储能成本持续下降、氢储能与电力多元耦合有望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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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行业的发展趋势。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作为保障能源安全与低碳转型的关键,未来将深度融合智
能电网、储能技术与灵活性资源,以应对解决能源安全、环境约束与经济性之间
的矛盾,推动能源体系向可持续发展转型。智能电网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基
础,将通过高速双向通信网络和先进的传感测量技术,实现电网的可靠、安全、
经济、高效运行。同时,储能技术的应用场景将不断拓展,不仅在电源侧改善新
能源出力的不平衡性,同时在电网侧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在用户侧助力电力自发
自用和峰谷价差套利。
多家单位共同发布《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明确了“到 2025 年,
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电力市场顶层设计基本完善,实现全国基础性交易
规则和技术标准基本规范统一”。政策指引下,电力市场化改革将加速推进,包
括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促进市场交易机制更加灵活和高效;进一步完善新能源
电价机制,通过市场手段激励新能源、储能等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等。
全球电网投资需求自 2021 年起保持 7-8%的稳定增长,国内大型央国企对外
电力工程项目持续增加,带来电力设备“借船出海”的广阔机遇。特别是新兴市
场国家,工商及户用储能需求较高,充电桩需求旺盛,蕴藏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五)行业竞争格局
在全球能源转型与“碳中和”目标推进的背景下,智能电网已成为能源系统
数字化的关键基础设施。受益于我国电网投资扩大及电力需求增长,配电网设备
市场持续扩容并向智能化升级,具备用电管理、能耗分析和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
能配电产品快速普及。行业仍处于成长阶段,技术门槛较高、集中度较高,呈现
国家战略牵引、企业自主创新的发展格局,具备核心研发与系统集成能力的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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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正加速提升市场份额。
(1)电动汽车充电桩
我国充电桩产业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三千万辆的带动下进入快速发展
阶段,产业链逐步完善。行业已形成私人桩主导扩张、高压快充重塑格局的演化
路径,公共充电桩建设受核心城区布局饱和及投资回收周期长等因素影响,市场
竞争向技术与服务层面转移。当前,特来电、星星充电、国家电网、云快充等头
部企业构建起“一超多强”的市场结构,依托高压快充与智能调度平台形成技术
壁垒,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形成核心网络布局。整体来看,行业呈现出头部
集中、区域集聚和技术驱动升级的竞争格局。
(2)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双碳”目标及能源结构转型的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
已成为光伏装机增长的主要动力。国家能源局《管理办法(2025 年版)》明确将
分布式光伏纳入用户侧开发体系,鼓励自然人户用与工商业屋顶项目多元化发展,
行业进入规范化、规模化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4 年我国新增光伏
装机量 277.17 吉瓦,其中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量为 118.18 吉瓦,同比增长 23%。
目前市场主体涵盖国有能源集团、民营开发商及设备制造企业,呈现区域集聚、
模式多样的竞争态势。东部及南方省份需求旺盛,分布式光伏呈现政策驱动、技
术提升与应用场景拓展并行的发展格局。
(3)新型储能 (储能变流器、液冷)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加速和可再生能源渗透率提升,储能系统需求迅速增长,
储能变流器(PCS)与液冷系统成为新型储能领域的核心环节。国际市场中,SMA、
ABB、Solaredge、TMEIC 等企业凭借技术积累与品牌影响力占据了 PCS 重要地
位;国内市场则呈现区域集中、竞争激烈特征,华南及华东地区企业集聚,头部
厂商在品牌与技术上具显著优势。液冷储能方面,受新型电站和工商业储能项目
容量扩大带动,液冷技术凭借能量密度高、散热效率好、安全性强等优势,正逐
步替代传统风冷方案。整体来看,行业处于高速扩张阶段,呈现头部集中、技术
迭代加快与成本持续下行的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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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服务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较为稳定的“金字塔”式竞争格局。
行业企业按资质等级和项目能力大致分为三梯队:第一梯队以中国电建、中国能
建及国家电网系统设计院等央企为主,凭借综合资质在特高压与大型电力工程中
占据主导地位;第二梯队为地方设计院和民营骨干企业,主要承接 110 千伏及以
下工程;第三梯队为区域性施工与服务企业,集中在配电网和运维项目。随着电
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推进,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化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提升项目效
率与智能化水平,民营企业凭借专业化和灵活化服务模式加速扩张,行业竞争趋
向多元与技术驱动。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微机继电保护、综合自动化系统和用电信息采集等产品
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在智能电网变电、配电、用电等领域拥有较为齐
全的产品线,自主研发、技术成熟、客户众多、售后服务能力强,能够覆盖绝大
部分电力场景。公司多项产品取得国家或行业权威机构的检验检测和技术鉴定,
把握了智能电网建设的发展方向,具备提供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工程服务
一体化的智能电网系统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在智能电网配电、变电、用电等环节形成了覆盖全流程的产品能力,在
新能源光伏、储能、微电网系统和充电桩等领域形成了核心产品,公司已形成了
涵盖整个生产过程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公司近年来融获
省、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10 余项,多位研发工程师获批国家及省市级劳动模范、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各级“工匠”等。公司拥有近 400 余项发明专利、软件著
作权等知识产权,参与了多项国家级、行业级标准制定工作。2021 年至 2023 年,
公司一直位列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主办的《电气时代》杂志评选的中国电气工业
百强企业。
司深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得到了两网客户的高度
评价,多次中标两网集采项目,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4 年营销项目第三次计
量设备招标中,成功跻身行业前 20 名,刷新该领域历史最好成绩;在中国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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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第二批配网集中招标项目中中标 3.69 亿元,首次进入
前三;大型项目方面,公司先后参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
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集
团大型项目建设,并多次中标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
限公司、中联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数据中心项目,得到了各界客户的高度肯
定;国际市场方面,紧抓国际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窗口期,积极参与了马尔代夫配
电网改造等多个项目。科林电气的国内/国际知名度持续提升,迎来了广阔的发
展机遇。
(1)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强有力的股东赋能
公司成功引入海信网能、石家庄国投等具有雄厚实力的股东,形成了产业资
本+地方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团队和谐发展的高效治理结构,在海外营销体系建
设、供应链资源和精细化管理、内控及管理效能提升、技术融合与支持、地方政
府支持、地方市场深耕并打造典型样板等方面实现赋能,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和长
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产品线齐全,行业经验丰富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微机继电保护、综合自动化系统和用电信息采集等产品
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在智能电网变电、配电、用电等领域拥有较为齐
全的产品线,自主研发、技术成熟、客户众多、售后服务能力强,能够覆盖绝大
部分电力场景。公司多项产品取得国家或行业权威机构的检验检测和技术鉴定,
把握了智能电网建设的发展方向,具备提供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工程服务
一体化的智能电网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公司长期服务智能电网所形成的行业经验、
客户资源和能力优势,将为公司扩大大型央企客户电力微网和新能源市场规模提
供有力支撑。
(3)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一贯注重产品技术和研发人才的持续积累与投
入。公司在智能电网配电、变电、用电等环节形成了覆盖全流程的产品能力,在
新能源光伏、储能、微电网系统和充电桩等领域形成了核心产品,公司已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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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整个生产过程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公司近年来荣获
省、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10 余项,多位研发工程师获批国家及省市级劳动模范、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各级“工匠”等。公司拥有一大批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
等知识产权,参与了多项国家级、行业级标准制定工作。
(4)管理能力优势
公司全面对标海信集团高效稳健的管理体系,加快思想和文化融合,逐步推
进管理变革和企业数字化建设,构建一流的经营财务管理体系,快速提高了管理
效率和治理水平。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国家能源转型战略与产业政策的持续支持
智能电网、新能源及电力工程服务行业是我国实现能源安全、绿色低碳转型
的关键环节,长期受国家战略性政策扶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
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能源体系行动计划》等文件相
继出台,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网智能化升级,为行业发展提
供了清晰方向与政策保障。
(2)智能电网与储能建设投资持续增长
随着电力系统进入智能化、信息化新阶段,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中国南方电
网有限责任公司持续扩大投资规模,重点推进智能变电站、配电自动化系统、储
“十四五”期间,电网投资预计超过 4 万亿元,
能设施及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建设。
为行业上下游企业带来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
(3)技术创新与能源数字化融合加速
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 通信等新技术正深度应用于输配电设备与
能源系统,推动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快速演进。技术进步提高了系统安全
性与能效水平,也拓展了智能装备、储能控制、能源管理平台等产品的应用空间。
(4)能源结构调整带动设备更新与节能需求
在“双碳”目标和能效提升政策推动下,传统电力设备更新换代需求强劲。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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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节能、智能化产品逐步替代高能耗、低可靠性的旧型设备,带动行业持续扩
容,为智能电网与储能设备制造提供长期增长动力。
(1)多学科技术融合与高端人才短缺制约行业升级
智能电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涉及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
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多技术领域。因此,该行业的技术发展依赖
于其他领域相关技术的发展,以及具有综合技术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的
建设。目前国内相关行业的研发投入不同步,技术发展不平衡,而且复合型专业
背景的高素质人才储备不足,导致行业高端技术人才相对缺乏,限制了行业的发
展。
(2)政策与投资周期波动影响行业稳定性
行业整体受宏观经济及政策导向影响较大。若未来国家在电网投资、储能示
范、新能源补贴等政策方面的力度阶段性减弱,或固定资产投资节奏放缓,可能
导致行业短期波动,对行业增长速度形成一定影响。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致力于成为科技领先、品质保证、经济高效、体验最优的世界一流综
合能源服务商,业务涉及传统的智能电网业务、新能源业务和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为电力行业、公共事业及大型行业客户提供智慧电力整体解决方案。
(1)智能电网业务
主要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力客户提供变电、配电、用电相关设备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为数据中心、新能源及大型行业客户提供低压柜等相关电气设
备产品。公司是行业内少有的拥有完整产品线的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包括综合自
动化系统、配电终端、配电主站软件、智能电能表、高低压预付费系统、高低压
真空断路器、环网柜、成套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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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智能电网业务主要细分板块包括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智能电网变电
设备、智能电网配电设备、智能电网用电设备的销售。
(2)新能源业务
公司主要在新能源领域提供储能设备和控制系统,开展微电网系统建设、智
能运维、多位一体能源供应等新业态,相关产品和服务涉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储
能设备及储能电站的建设与运营、充电桩及充电站的建设与运维等多个新能源领
域。
(3)电力工程服务业务
公司在电力工程和分布式光伏等业务从事 EPC 总承包,拥有设计、施工及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完整资质。依托于公司产品线较为齐全、团队执行力强、
上市平台等优势,为用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交钥匙工程。
产品类别 主要产品
智能电网变
电设备
包括智能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和智能一体化电
源系统等,应用于智能电网变电环节,对变电站设备执行监视、控制、调
节、保护和协调。
智能电网配
电设备
包括配电自动化主站软件和配电终端等,应用于智能电网配电环节,对配
电网进行智能化监控管理,使配电网保持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状态。
智能电网用
电设备
包括智能电能表、高低压费控系统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应用于智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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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用电环节,实现用户侧电能量计量、负荷数据采集、本地费控和远方控
制等。
高低压开关
及成套设备
包括高压真空断路器、高低压成套设备和环网柜等,在发电、变电、输电、
配电、用电系统中起通断、控制、保护作用。
新能源产品
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桩、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及新型储能产品等,广泛应用
于新能源发电、储能及用能环节,在电能转换、能量管理和系统调节中发
挥支撑与优化作用。
(二)发行人业务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均为直销模式。公司的直销模式具体是指公司与产品最终客户
直接签订合同,以产品/项目的交付或完工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公司主要通过
参与招投标及商业谈判的方式获取订单。
从客户类型来看,公司客户可分为三大类:电网客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省公司、省公司下属的市县公司、三产公司
等)、大型央国企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
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
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的各级子公司)、工商业客户。对于电网客
户,根据不同产品,客户的招标方式略有不同:如 10kv 开关柜,互感器,电能
表等产品,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公司统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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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公司向地区公司发货;如一二次融合断路器,环网柜,配电终端,变压器等
产品,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省公司或多省联合招标,
之后由公司向下属市公司、县公司或物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发货。对于大型国央
企客户,一般由央企国企总公司做入围招标,有具体需求的分子公司会对具体的
产品进行招标。部分工商业客户亦会采取招标模式,其他不采用招标模式的工商
业客户主要采取商务谈判的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生产,以
满足市场上不同客户对产品规格型号和具体配置不同的需求。
公司设有计划运营部,负责主计划下达,计划运营部接收到营销管理部销售
合同或订单后,与事业部产线的生产计划、业务人员确认进行交付评审,形成交
付主计划。各产线交付部依据主计划,进行技术交底、图纸设计、方案确认和优
化,BOM 制作,并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各产品线完工下线后,将相
关信息反馈给计划运营部。计划运营部组织物流运输和发货相关事宜。
公司供应链运营中心下设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管理及开发、采购方案的制定
及实施。采购中心根据质量标准要求,按订单要求采取招标比价或询价比较的方
式进行采购。
公司所有采购物品均需经样品确认、产品试验合格以及厂商资质合格等审批
流程。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决定经营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利用 ERP 系
统进行物料需求计算,编制主要原材料需求计划,交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
部根据项目进度和年度、季度、月、日常主要原材料需求计划,结合原材料的市
场行情,制定具体采购方案。公司在原材料存货管理上利用 ERP 精细化管理,
控制和保持最低合理库存数量,合理使用资金并保证满足生产需要。
(三)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报告期各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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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100,663.38 99,588.97 98,051.06 89,167.17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76,022.68 76,010.40 76,695.91 69,674.77
机器设备 19,074.43 18,329.38 15,572.77 14,328.43
运输工具 663.36 663.36 966.03 973.75
电子设备 2,043.27 1,942.39 2,306.40 2,118.66
办公及其他 2,859.64 2,643.45 2,509.94 2,071.55
累计折旧 31,194.48 27,157.82 23,482.88 18,656.20
减值准备 - - - -
账面价值 69,468.90 72,431.14 74,568.18 70,510.97
发行人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特许经营权等。报告期各期末,发
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17,224.77 17,224.77 17,224.77 17,308.43
软件 658.79 563.05 486.67 412.24
非专利技术 121.32 121.32 121.32 121.32
特许经营权 2,468.32 2,468.32 2,468.32 2,468.32
累计摊销 4,179.68 3,773.00 3,233.54 2,681.77
累计减值准备 103.33 103.33 103.33 103.33
账面价值 16,190.19 16,501.12 16,964.21 17,525.2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目标
公司着眼于构建全面的绿色能源系统,立足于科技创新,致力于成为科技领
先、品质保证、经济高效、体验最优的世界一流综合能源服务商。公司将秉承“诚
实正直、务实创新、用户至上、永续经营”的核心价值观,从电力设备供应商逐
步发展为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全面覆盖国内市场并快速提升市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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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重点突破新能源市场、海外市场并形成区域辐射。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
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绿色、低碳、安全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的发展计划
积极利用股东赋能,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对标一流企业,优化升级市场营销
体系。一是继续深耕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扩大电气设备销售额度,提升市场份
额;二是整合行业客户销售力量,积极开拓大型央企客户、数据中心客户等,创
新业务服务模式,拓宽综合能源服务客户领域;三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在光伏、
储能等领域加大市场销售力度;四是积极争取河北省等优势区域市场大型园区电
力微网系统、新能源项目等整体机会,打造样板工程;五是利用海信集团长期布
局海外优势,选取重点区域,实现产品销售、工程服务乃至制造出海。
一是不断提升产品能力,深耕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聚焦一二次融合、箱变、
智能电表等拳头产品,提高市场份额和高端产品占比,提升毛利率水平;同时积
极把握“出海”机遇,不断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二是完善、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
聚焦储能、光伏、充电桩等新能源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在综合能源服务
领域,持续开拓智能电网和新能源 EPC 业务,探索形成跨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
联合生态伙伴,打造软件结合的微电网、虚拟电厂、智慧能源服务平台等整体解
决方案能力,打造一批综合性样板案例。
一是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云计算、
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引领行业技术升级与突破;二是重点突破,在工商业储能
和微电网系统开展构网型储能技术、电能转换效率提升、智能调度等研发;在智
能用电领域推进软硬件自主可控工程,逐步实现关键元器件的国产替代;在电气
设备领域针对高压快速开关成套设备研发快速保护、选相分合闸、快速驱动等核
心技术研发。三是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用户等研发合作,组建创新
联合体,强化集智创新;四是引入、培养高水平研发人才,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
体系,优化研发创新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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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进精益制造升级,提升工艺能力,优化生产基地布局,对生产设备进
行技术改造,持续提高生产效率;二是以端到端产成本管控为指引,推进供应链
精益运营,强化供应保障和成本管控能力,实现全生产周期成本下降;三是优化
内部管理流程,精简组织架构,提高运行效率,激发组织活力,持续降本增效。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加强对内控制度的落地实施,
提升管控效能,确保公司稳健运营和合规经营。三是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立足主业提质增效,优化公司治理,提升管理
水平,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
(三)历年发展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较好地实现了各年初制订的发展计划。发行人管理层能
够充分考虑市场的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在实施
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完成计划,并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公司经营策略
作出调整,保证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计划的较好完成。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的适用意见,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
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
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
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金额较大是指,
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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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
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类金融业务、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
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
投资。
(三)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财务报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
融)相关的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纳入财务性投资计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
资产科目 账面价值
算口径金额 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其他应收款 3,360.57 - -
其他流动资产 2,444.22 - -
长期股权投资 798.11 13.58 0.01%
投资性房地产 3,481.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686.52 - -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3,360.57 万元,主要包
括投标保证金、押金、个人借款及中标服务费等,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形成,
不涉及委托贷款、理财投资或其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资金运用,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2,444.22 万元,主要为待
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及预缴所得税,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形成,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798.11 万元,系联营企
业投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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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投资金额 参股时间 主营业务
石家庄汇林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河北建投科林智慧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
其中,公司对河北建投科林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属于产业链相关投
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对石家庄汇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符
合财务性投资范畴。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 3,481.35 万元,主要
主要系用于出租的房产及土地,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686.52 万元,为公司
预付的设备款及软件款,系日常经营形成,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公司业务不涉及类金
融业务。
七、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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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4-2025 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
测报告》,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
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24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9.85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截至 2024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
量达到 33.5 亿千瓦,同比增长 14.6%。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14.5 亿千瓦,
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标志着我国电力行业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重大突
破。水电、核电、并网风电、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 4.4 亿千瓦、6083
万千瓦、5.2 亿千瓦、8.9 亿千瓦。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 14.1 亿千瓦,
提前 6 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 2030 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
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目标。
国家高度重视智能电网建设,一系列政策加速落地,仍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
空间。2024 年 2 月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
提出有源配电网与大电网兼容并蓄,全面推进配电网数字化转型,构建开放共享
系统,为智能电网的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方向指引。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能
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发挥智能电网延伸拓展能源网络潜能,
提升资源精准高效配置水平,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在需求层面,能源的服务属性持续提升,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电力
需求的不断攀升和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用户对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安全性、经
济性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极大地推动了智能电网的发展。在发电环节,智能
电网逐步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高效接入和调度,借助先进的能源管理系统和储能技
术,优化可再生能源的并网运行,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减少能源浪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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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和配电环节,引入先进的通信技术、传感器技术和自动化设备等,实现对电
网状态的实时监测和快速响应,提高电网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运维成本;在
用电环节,通过智能电表、需求侧响应等手段,精准掌握和有效管理用户用电行
为,实现电力的供需平衡,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随着新能源发电成本的持续降低,在全球能源结构的变革中,新能源的占比
正迅速攀升。据预测到 2030 年,全球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将在现有基础上翻倍
增长,成为能源供应体系中的核心力量。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
销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共享出行、智能物流等领域将成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市
场增长点,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新兴市场迅速崛起,亚洲、
非洲、南美洲等地区的新兴市场国家,凭借其丰富的新能源资源和庞大的市场需
求,正成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新热土。国内企业积极捕捉产业“出海”机遇,加
快在这些地区的市场布局,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份额,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全球化发
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微机继电保护、综合自动化系统和用电信息采集等产品
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在智能电网变电、配电、用电等领域拥有较为齐
全的产品线,自主研发、技术成熟、客户众多、售后服务能力强,能够覆盖绝大
部分电力场景。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99 亿元,同比增长 4.98%,全年
新签订单金额 51.40 亿元,创历史新高。公司为了提升行业地位、跟进市场趋势
和实施出海战略,需要流动资金进一步优化研发环境、丰富产品体系、提升服务
水平和完善营销渠道建设,进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
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智能电网行业不断突破。智能电网实现了精准的数据采集、
高效的能源管理以及优化的电力调度,大幅提升了电网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也
为用户带来了更便捷、个性化的电力服务。公司需要募集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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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在工
商业储能和微电网系统开展虚拟同步机、降准降耗、智能调度等研发活动;在智
能用电领域推进单三相电能表、AMI 系统研发以提升电能表产品竞争力;在智能
用电领域推进软硬件自主可控工程,逐步实现关键元器件的国产替代;在电气设
备领域针对高压快速开关成套设备研发快速保护、选相分合闸、快速驱动、低压
侧恒张力箔绕、铁心零应力支撑、高分子材料填充等核心技术研发。
目前,公司融资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为 62.58%。本次发行能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负债水平,提高短期
偿债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
均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资本实力将得到提升,将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认购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海信能源,海信能源的控股股东是海
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海信
能源无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海信能源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所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海信能源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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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份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海信能源,共 1 名特定认购对象。认购对象以现金方
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
格为 16.1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92,649,783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
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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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七)限售期安排
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且明确规定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依其规定相应调整上
述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按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
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
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
月。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最新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对本次
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认购对象为海信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关
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
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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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海信网能持有公司 140,907,834 股 A 股股票,占
比 34.94%,且海信网能持有李砚如、屈国旺的合计 38,598,270 股 A 股股票的表
决权,占比 9.57%,海信网能合计持有公司 44.51%的表决权,是公司的控股股
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海信网能 92.64%的股份,是公司的间接控
股股东,并通过海信网能控制公司 44.51%的表决权。由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故科林电气无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92,649,783 股计算,本次发行后,在不考虑其他
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
公司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增加至 272,155,887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科林电气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
本次发行前,海信网能持有公司 140,907,834 股 A 股股票,占比 34.94%,且
海信网能持有李砚如、屈国旺的合计 38,598,270 股 A 股股票的表决权,占比 9.57%,
海信网能合计持有公司 44.51%的表决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海信网能 92.64%的股份,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并通过海信
网能控制公司 44.51%的表决权。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92,649,783 股计算,本次发行后,在不考虑其他
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
公司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增加至 272,155,887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本次发行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认购对象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
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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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
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认购对象海信能源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
束(即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登记至海信能源名下之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若后续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且明确规定适用于本次发行
的,则依其规定相应调整上述限售安排,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
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海信能源免
于发出要约后,海信能源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依然满足上市条
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
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已于 2025 年 9 月 14 日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该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完成上述审批手续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及上市等事宜,完成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九、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理性融资及合理确定融
资规模相关规定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92,649,783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若公司股票在董
事会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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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5 年 9 月 14 日,与前次
募集资金到位日 2017 年 4 月 10 日已间隔 18 个月以上。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符合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流动资金需求情况,
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综上,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理性融资及合理确定融资规
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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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必要性
截至 2024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33.5 亿千瓦,同比增长 14.6%。
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14.5 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标志着我国电
力行业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我国电力能源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
随着电力需求的不断攀升和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用户对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安
全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智能电网建设呈现蓬勃发展趋势。
在此背景下,公司主营业务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和产
能扩张,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提升盈利能力。同时,随着输变电网客户要求的
不断提升,一二次变电设备、新能源储能设备的技术迭代加速,技术优化和业务
的持续发展对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将有助于公司更
好地把握产业发展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
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广泛
应用,使得智能电网行业不断突破。智能电网实现了精准的数据采集、高效的能
源管理以及优化的电力调度,大幅提升了电网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也为用户带
来了更便捷、个性化的电力服务。公司需要募集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科技创
新项目研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在工商业储能
和微电网系统开展虚拟同步机、降准降耗、智能调度等研发活动;在智能用电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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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推进单三相电能表、AMI 系统研发以提升电能表产品竞争力;在智能用电领域
推进软硬件自主可控工程,逐步实现关键元器件的国产替代;在电气设备领域针
对高压快速开关成套设备研发快速保护、选相分合闸、快速驱动、低压侧恒张力
箔绕、铁心零应力支撑、高分子材料填充等核心技术研发。
目前,公司融资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为 62.58%。本次发行能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负债水平,提高短期
偿债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
均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资本实力与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将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可行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
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
充足的资金保障。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
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
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15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
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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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
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不断
拓展和产品技术升级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
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保持与公
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
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
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将有
所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得到增强;同时,可减少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融资的
财务费用,使公司财务结构得到优化,未来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
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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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不会对公
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
和资产的整合。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动。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较发
行前有所提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海信网能,间接控股股东均为海信集团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因本
次发行产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新增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海信网能,间接控股股东均为海信集团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因本
次发行产生变化。
海信能源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除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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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关
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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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情况为公司 2017 年 4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
金。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4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33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306.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561.18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745.6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到位。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
(2017)第 01003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自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
通过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
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
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
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
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表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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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因素
(一)宏观环境及市场风险
电力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之一,产业发展依托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带来的用电需求,也受到我国能源投资战略规划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与我国电
网投资规模的发展紧密相关,因此,如果未来因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恶化、电网
投资政策和规模发生不利变化,同时公司未能有效开拓其他市场领域,则公司产
品的市场需求可能会下滑,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气组件、金属件和电子元器件等,是公司主营业务成
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毛利率和利润水
平,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同步上调以抵
消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上涨,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业务及经营风险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一贯注重产品技术和研发人才的持续积累与投
入。公司在智能电网配电、变电、用电等环节形成了覆盖全流程的产品能力,在
新能源光伏、储能、微电网系统和充电桩等领域形成了核心产品,公司已形成了
涵盖整个生产过程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但如果公司在产
品研发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导致研发的新产品不能获得市
场认可,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经济
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智能电网配变电设备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对电网配变电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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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影响电网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关系到运行的效率,是电网系
统的关键设备。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能力要求也逐
步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因原材料
采购把控不严、生产管理不当或产品质量检验疏忽等因素导致公司出现产品质量
问题,可能会导致公司与下游客户产生纠纷。此外,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国家电网
下属企业,根据国家电网相关管理规定,如果供应商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在
一定期限内或永久地在部分种类或所有的货物招标采购中停止供应商的中标资
格,并在各单位范围内执行,将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品牌声誉,进而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值分别为 130,619.03 万元、204,827.33 万元、242,256.96 万元和 253,031.38 万元,
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93%、38.78%、46.74%和 50.99%。应收账款金
额较高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
定的压力。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局面延续,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加强对应收账
款的管理,公司将可能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分别为 110,934.03 万元、89,575.59 万元、81,211.39 万元和 57,517.07 万元,占期
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72%、16.96%、15.67%和 11.59%。尽管公司近年来存
货金额和占总资产的比例持续下降,但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
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可能导致增加占用营运资金、
加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风险,依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
响。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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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本次发行能否顺利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的到账时间及使用进度将受到相关审批进程的影响。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
化将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但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
国家经济政策调整、投资者的心理预期波动、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宏观经济形势
变化等因素影响。因此,即使在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的情况下,公司的股票价格仍
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投资风险。
三、可能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实施效果的风险因素
(一)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若公司短期内利润水平不能与股本、净资产规模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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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陈维强 秘 勇 史文伯
王 永 钟耕深 刘 欢
王凡林
全体监事签名:
张贵波 王存军 贾丽霞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陈 贺 张长虹 邱士勇
张建军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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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贾文鹏
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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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李 靖
范凯文
项目协办人:
郭 玮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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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邹迎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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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
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柳思佳 范玲莉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玲
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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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蔺彦明 余骞
陈江凯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谢泽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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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资产与负债
状况、资金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公司未来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及资产负债情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及兑现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
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
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司
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
金使用风险。
(2)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严格把控成本费用支出
公司将通过持续开展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和加强内部控制,提
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
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采购、销售等
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打造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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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人才梯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通过
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盈利能力,进而提高对股东的回
报。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
资者,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的
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安排资
金使用,提升资金运营效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
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障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摊薄即期回
报的要求,提议(如有权)并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
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投票(如有投票权)赞成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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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提议(如有权)并支持公司
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股权激励方案时,将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有投票权)赞成股权激励方
案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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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