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5-108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在内部对本激
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
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 202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暂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316,914,122 股为基数测算),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26,765,649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
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43,679,771
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
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10 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7.75/1.4=5.536 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做出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已 授 予 但 尚 未 归 属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Q = 54.684 ×
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11.76×1.4=16.464
万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
归属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的相关
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