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洁美科技: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6 12:05:18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2025年9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4,957,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504%;最高成交价为22.60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16.8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982,842.3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565,000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0.8273%,过户股份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
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
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9773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4,794.6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份数上限为4,794.60万份。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份(即认购金额为1.00元),单个
员工必须认购1元的整数倍份额。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
认购的员工总数为79人,共计认购持股计划份额46,701,500.00份,每份份额为1元,缴纳
认购资金共计46,701,500.00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3,565,000股。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
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参与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天健验
[2025]372号验资报告。
  (三)非交易过户情况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3,565,000股公司股份已非交易过户至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8273%,过户价格为13.10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2人,以
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仅保留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通过协议、
其他安排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
数量的行为或事实。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现存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次持股
计划设立有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
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
续期不得与其他主体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基于上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员工持
股计划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所持上市公司权益不合并计算。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
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据以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1-0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1-06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