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5-003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合资企业 Calysseo Limited(恺迪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迪苏”
或“合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恺迪苏(重庆)有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的
资金需要,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或“公司”)拟通过
其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向合资企业恺迪苏
提供最高不超过 1,625 万美元(根据当期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1.17 亿元)
的财务资助。主要条款如下:年利率为美元同期同业拆借利率+1.3%(目前
测算约为 3%),本财务资助截止日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可续期,上述额度
在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恺迪苏的其他股东需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
条件财务资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考虑到恺迪苏为公司重要合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有利于合资企业
业务稳定与发展,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安迪苏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和恺勒司注册
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在香港共同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恺迪苏,双方共投资 8,000
万美元,各占 50%的股权。恺勒司是一家美国技术公司,拥有单细胞蛋白及该产
品的创新制造工艺。
为满足合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安迪苏拟通过其全
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向恺迪苏提供最高不超过 1,625 万美元
(根据当期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1.17 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美元同期同
业拆借利率+1.3%(目前测算约为 3%),本财务资助截止日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可续期,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恺迪苏的其他股东应按持股
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恺迪苏或者其他第三方未就上述事项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考虑到恺迪苏为公司重要合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形。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alysseo Limited
商业登记号码:71277622
成立时间:2019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地:香港
地址:香港湾仔区卢押道 18 号海德中心 7B 室
董事:Leong Yoke Wing Dennis(恺勒司代表),Petitcollin Eric Georges Maurice
(安迪苏代表)
注册资本:8000 万美元
主营业务:投资
股权结构:安迪苏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和恺勒司位于香港
的全资子公司,各占 50%的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情况(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恺迪苏资产总额
恺迪苏是公司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和恺勒
司注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资企业,股东双方(安迪苏及恺勒司)
均委派代表担任恺迪苏董事及恺迪苏全资子公司董事、高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恺迪苏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公司未向该合资企业提供不在上述财务资助框架内的其他财务资
助,该合资企业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方尚未签署最终协议,拟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具体以实际
签署的协议为准。
(一) 资金用途:合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
(二)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 额度:最高不超过 1,625 万美元(根据当期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四) 期限:本财务资助截止日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可续期,上述额度
在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 利率:年利率为美元同期同业拆借利率+1.3%(目前测算约为 3%)。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公司采取的风险防
范措施如下:
(一) 本次事项是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所持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为
恺迪苏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合资公司业务稳定与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
股东整体利益;
(二)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仅以下前提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向恺迪苏提供财
务资助:1. 恺迪苏的其他股东向其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2. 恺迪苏提供月度现
金流预测,明确恺迪苏及全资子公司运营或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
(三) 恺迪苏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合资企业,
股东双方(安迪苏及恺勒司)均委派代表担任恺迪苏董事及其全资子公司董事、
高管;
(四) 公司将持续关注恺迪苏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
力,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及时把控资金用
途,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与恺迪苏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
件为恺迪苏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恺迪苏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
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截至目前,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交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向合资企业提供财务资
助主要为满足恺迪苏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截至目前,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
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总余额将不超过 1,625 万美元(根据当期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1.17 亿元),占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78%。截止目前,无逾期未收回
情况。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