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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ST中润: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6 00:29:38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 中润            公告编号:2024-103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目前,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尚未消除,同时公司 2024 年前
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154,881,863.1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84,379.45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涉及冉盛盛远已质押的股份,需在取
得质权人同意后,办理完成所涉及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后方可完成转让。截止目前,冉盛盛远
已与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资管”)签订协议,天风资管同
意在双方约定的条件下配合解除转让股份的质押,并将转让股份过户登记至山东招金瑞宁
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瑞宁”)名下。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质权人不予
配合未能办理解除质押,导致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
过户登记手续。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润资源”,证券简
称:*ST 中润,证券代码:000506)股票价格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4 年 12 月 24 日、
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冉盛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冉盛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汇成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 185,803,55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0%)转让给招金瑞宁;
同时,冉盛盛远在《股份转让协议》交割完成后自愿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
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冉盛盛远变更为招金瑞宁,实际控制人将由郭昌玮先生变更为招远市
人民政府。同日,招金瑞宁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招金瑞宁收到烟台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协议受让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股权的批复》(烟国资〔2024〕65 号),同意招金瑞宁协议
受让中润资源 20%股权。
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093)。
公开重大信息。
影响。目前公司子公司瓦图科拉金矿生产经营暂未受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影响。
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股
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 2021 年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760 号)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761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 条第(三)项规定、第 9.8.1 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54,881,863.1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90,084,379.45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
   目前,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尚未消除,同时公司 2024 年前三
季度营业收入为 154,881,863.1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84,379.45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条款详细内容请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冉盛盛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涉及冉盛盛远已质押的股份,需在取得质权人同意后,办理
完成所涉及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后方可完成转让。截止目前,冉盛盛远已与天风资管签订协议,
天风资管同意在双方约定的条件下配合解除转让股份的质押,并将转让股份过户登记至招金
瑞宁名下。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质权人不予配合未能办理解除质押,导致本次股
份转让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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