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授予、登记和已实施的解禁、回购注销等事项均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具体情况可见本公告附件。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272,414,06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81,724,218.90 元。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47-0.30=6.17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
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经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原因、依据、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
次调整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
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获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
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的批复》(厦象集综202059 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结果公告》。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告》,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3 日。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登记手续已完成,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登记手续已完成,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告》,并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告》,并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上述具体情况,请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