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高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蒙泰高
新补充确认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
值税)合计人民币 4,560,972.7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439,027.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30,812.01 30,000.00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加上开信用证可以冻结资金作为定金,
募集资金不能冻结等原因,所以需要通过基本户代支付,公司在后续募投项目实
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部分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内部
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
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
付情况汇总明细表;
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
资金的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
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及时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
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抄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
般存款账户;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施情况
先行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共 7,063.65 万元,后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 7,063.6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自有资金先行
承诺募集资金投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项目名称 支付募投项目金额
资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万元)
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
(BCF)以及 0.5 万吨细旦
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
项目
五、补充确认背景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7,063.65 万元,该事项未经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审议
及披露,系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规则理解不深入不透彻导致。行为本身与公司募
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进行补充审议和确
认,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今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时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充确认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补充确认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
票及信用证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意见
充确认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及信用证先行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确认,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监事会认可公司上述的处理措施,一致同意公
司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8 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
先行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7,063.65 万元,该
事项未经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及披露,系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规则理解不深
入不透彻导致。行为本身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7,063.65 万元未经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审
议及披露,系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规则理解不深入不透彻导致。上述行为本身与
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
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补充
确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督促公司之后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
放和使用,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国金证券对蒙泰高新本次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补充确认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学文 李光柱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