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4-119
债券代码:123238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卡倍转02”存在被质押或
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解除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
强制赎回的情形;
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卡倍转02”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
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
因本次“卡倍转02”的赎回价格与目前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
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在2025年1月14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
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卡倍转02”的议案》,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期间,公
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卡倍
转02”当期转股价格(29.24元/股)的130%(含130%,即38.01元/股),根据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约定,已触发“卡倍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综
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卡倍转02”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卡倍转02”赎
回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9号)核准,公
司于2024年1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9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债于2024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23238”,债券简称“卡倍转02”,“卡倍转02”转股期限
自2024年7月17日至2030年1月10日止。
(二)“卡倍转0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卡倍转02”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9.01元/股,经两次转股价格调整,目前转股
价为29.24元/股。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和2024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
正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卡倍转02”转股价格的议案》。“卡倍转02”
的转股价格由49.01元/股向下修正为41.43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卡倍转02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6日)起
由41.4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9.24元/股。
(三)“卡倍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
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卡倍转02”当期转股价格(29.24元/
股)的130%(含130%,即38.0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已触发“卡倍
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0.40%);
t:指当期计息天数(4天),即当期起息日(2025年1月11日)起至当期赎回
日(2025年1月15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此外,根据《募集说明
书》约定,公司预计将于2025年1月11日支付自2024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
间的“卡倍转02”第一期利息(如该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IA=B×i×t/365=100×0.40%×4/365=0.004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004=100.004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
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月14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卡
倍转02”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告,通知“卡倍转0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日(2025年1月14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卡倍转02”。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卡倍转02”将在深交所摘牌。
转0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卡倍转0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
划入“卡倍转0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5106655
联系邮箱:stock@nbkbe.com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
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四、备查文件
查意见;
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