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 起步 公告编号:2024-141
证券代码:113576 证券简称:起步转债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起步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起步股份”)股价自 2024 年
“起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起步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起步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
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起步转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
损失。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三年 1.2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决定书2020115 号文同意,公司 5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起步转债”,债券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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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76”。
“起步转债”的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4 月 9 日,
转股简称“起步转股”,转股代码“191576”,初始转股价格为 10.95 元/股,最新转
股价格为 1.75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的转股价格由 10.95 元/股调整为 10.5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告》(公告编号:2020-050)。
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起步转债”的
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9 月 19 日起由 10.55 元/股向下修正为 2.60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起
步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起步转债”的
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起由 2.60 元/股向下修正为 1.75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起步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关于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起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
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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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照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
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275 元/股)的情形,根据《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起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起步转债”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前赎回“起步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起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起步转债”全部
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起步转债”提前赎回事项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起步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
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起步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起步转
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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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起步股份本次提前赎回“起步转债”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起步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起步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75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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