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孙国君 金 力 方朝阳
李爱军 孙关富 吴慧琴
陈三联 严建苗 夏杰斌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精工科技
国泰君安、保荐人(主
承销商)、保荐人、主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验资机构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指
对象发行 行为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发行方案》 指
方案》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认购邀请书》 指
邀请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 指 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9 月
期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Jinggong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
法定代表人 孙国君
成立日期 2000年9月10日
注册资本 455,160,000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3629566F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股票简称 精工科技
股票代码 002006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
董事会秘书 黄伟明
电话 0575-84138692
传真 0575-84886600
公司网址 http://www.jgtec.com.cn
电子信箱 zjjgkj@jgtec.com.cn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
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特种设备
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事宜。
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事宜。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批准过程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本次
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3 号),
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浙江
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
共计 546 名特定投资者。
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20 家(已剔除关联方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剔除重复机构);基金公司 51 家;证券公司 44 家;保险机构 28 家;其他机
构 353 家;个人投资者 50 位。
自 T-3 日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即 2024 年 11 月 28 日)后至申购日(2024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00 前,有 3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保荐人(主承
销商)审慎核查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
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过程均经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新增发
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分序号 类型 投资者名称
上述《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即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除应当包含董事
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司前二十名股东外,还应当包括
下列网下机构投资者:
(一)不少于二十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二)不少于十家证券公司;
(三)不少于五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经核查,主承销商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认购邀请书》的
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
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
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
等相关信息。
销商共收到 27 份申购报价单。当日 12 点前,除 6 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 1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无需缴纳定金外,其他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之一“诺德基金创新旗舰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与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将该产品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剔
除,其余产品的报价属于有效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投资者类 申购价格 申购总金额 是否缴纳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是否有效
型 (元/股) (元) 保证金
投资者类 申购价格 申购总金额 是否缴纳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是否有效
型 (元/股) (元) 保证金
有限公司-诺德
基金创新旗舰
管理计划对应
效报价,其余
属于有效报价
杭州风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88 30,000,000.00
资基金 15.08 50,000,000.00
投资者类 申购价格 申购总金额 是否缴纳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是否有效
型 (元/股) (元) 保证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
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
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
限合伙)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券投资基金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资金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遵循《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总额为 943,001,889.60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数上
限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7 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型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杭州风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基金
合计 64,633,440 943,001,889.60 -
(四)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 日(T 日)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六)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为
的最高发行数量(136,548,000 股),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73,729,624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
数量的 70%(51,610,737 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
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
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
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59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
比率为 114.07%,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91.32%。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3,001,889.6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7,417,214.2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5,584,675.4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94,300.19 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项目 不含税金额(元)
保荐费及承销费 6,405,295.86
律师费用 377,358.50
审计及验资费用 500,000.00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34,559.84
合计 7,417,214.20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7 名投资者发出
了《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
购对象在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玖
亿肆仟叁佰万壹仟捌佰捌拾玖元陆角(¥943,001,889.60)。
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内。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4,633,44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4.59 元,募集资金总额 943,001,889.6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实收股本人民币陆仟肆佰陆拾叁万叁仟肆佰肆拾元(¥64,633,440.00),计入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870,951,235.40 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发行人已依据《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遵循《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总额为 943,001,889.60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数上
限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型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杭州风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基金
合计 64,633,440 943,001,889.60 -
(1)杨岳智
姓名 杨岳智
身份证号 44052719**********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获配数量 1,850,582
限售期 6 个月
(2)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楼)X1301-G4974
办公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号恒健大厦 16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MA4UU4583C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 张大伟
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
经营范围
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6,853,324
限售期 6 个月
(3)杨舢
姓名 杨舢
身份证号 52242419**********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
获配数量(股) 3,427,004
限售期 6 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45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 2011 年 6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8,800,548
限售期 6 个月
(5)陈学赓
姓名 陈学赓
身份证号 35010219**********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
获配数量(股) 1,850,582
限售期 6 个月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大
注册地址
厦 A 座 506 号
办公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 19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
成立时间 2023 年 12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唐泳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获配数量(股) 2,056,202
限售期 6 个月
(7)朱蜀秦
姓名 朱蜀秦
身份证号 51190219**********
住所 成都市成华区
获配数量(股) 1,850,582
限售期 6 个月
(8)钟革
姓名 钟革
身份证号 21010219**********
住所 沈阳市沈河区
获配数量(股) 3,427,004
限售期 6 个月
(9)杭州风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实成长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杭州风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 4 号 104 室
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 4 号 104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66802669XB
成立时间 2007 年 11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姜芳艳
投资管理;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427,004
限售期 6 个月
(10)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1,02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 号 3212 房(仅限办公)
办公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 号 3212 房(仅限办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4448348X6
成立时间 2002 年 11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 姚文强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850,582
限售期 6 个月
(11)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身份证号 35052419**********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
获配数量(股) 6,785,469
限售期 6 个月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嘉昱大厦 15-20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 周向勇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701,165
限售期 6 个月
(13)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公司名称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 1,754,605 万美元
住所(经营场所) 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 25 号,E14 5JP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
QF2016EUS309
外机构编号)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
Chi Ho Ron Chan
负责人)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2,056,202
限售期 6 个月
(14)吴晓纯
姓名 吴晓纯
香港居民通行证 H0450****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
获配数量(股) 2,056,202
限售期 6 个月
(15)张宇
姓名 张宇
身份证号 11010419**********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
获配数量(股) 1,850,582
限售期 6 个月
(16)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 450 号 9 幢 320 室
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 29 层 02 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BGTXB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 李毅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
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4,386,566
限售期 6 个月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 2006 年 6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8,403,840
限售期 6 个月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
的关联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
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
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
的信息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主承销商
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
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 17 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主承销商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
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
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
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杨岳智、杨舢、陈学赓、朱蜀秦、钟革、郭伟松、吴
晓纯、张宇为个人投资者,无需进行相关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参与,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
理的公募产品、养老金产品及年金计划参与本次认购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
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
续。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本次认购的,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杭州风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实成长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认购,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
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综上,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
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
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
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法人或机构专业
投资者(B 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
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 类)等 5 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
力等级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
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精工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
通投资者中 C4(积极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
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
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杭州风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
经核查,上述 17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十三)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对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
相关约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对象全部以竞价方式确定,不存在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
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如下:
精工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依法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经深交所
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
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证券代码:00200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
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条件股份数
号 (%)
量(股)
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有
有限公司 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
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
转化中心
杭州风实投资管理有限
募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合计 202,324,534 44.46 -
注: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7,499,982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6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出具
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股份数
(股) (%)
量(股)
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有
有限公司 法人
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
转化中心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
持股计划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杭州风实投资管理有限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98,445,308 38.18 17,065,79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64,633,440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方朝阳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公司 2024 年 9 月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
- - 64,633,440 64,633,440 12.43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455,160,000 100.00 64,633,440 519,793,440.00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
将相应下降,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保持稳健的财务结构。
本次发行涉及的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整体实力得到显著增强,为公司后续
业务的开拓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
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轻纺专用设备、机器人及智能装
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及精密制造加工业务。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在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领域的生产能力,提
升公司在碳纤维装备领域的研发实力,更好地满足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
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产生
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与发行
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4 年 1-9 月/2024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2024 2023 年度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年 9 月末 /2023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21 0.40 0.19 0.35
每股净资产 2.89 2.89 4.33 4.33
注:1、发行前数据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2〕1078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天健审〔2023〕179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天健审〔2024〕
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合计 211,849.53 193,518.40 215,415.24 204,671.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766.10 54,240.90 43,341.64 46,511.74
资产总计 289,615.62 247,759.30 258,756.88 251,183.45
流动负债合计 154,516.24 113,277.83 120,530.26 143,375.3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61.92 2,260.82 334.79 368.14
负债合计 158,278.15 115,538.65 120,865.05 143,743.48
股本总计 45,516.00 45,516.00 45,516.00 45,516.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337.47 132,220.64 137,891.83 107,439.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1,337.47 131,374.50 135,339.56 105,453.5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18,132.41 154,006.85 235,711.87 172,842.61
营业总成本 109,726.88 132,986.38 198,529.76 162,374.69
营业利润 7,545.07 17,804.16 32,470.61 8,641.28
利润总额 7,812.11 19,407.11 32,431.61 8,024.84
净利润 7,310.89 18,354.20 29,897.16 10,346.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03.37 18,329.88 29,331.29 10,783.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40 0.64 0.24
注:为保持数据可对比性,公司 2024 年 1-9 月每股收益已进行年化处理。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44.12 -2,373.28 31,963.63 14,963.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19.29 2,041.91 -16,770.04 1,234.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25.42 -25,755.44 -12,766.38 -1,218.9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02 162.11 5.41 -51.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52.76 -25,924.69 2,432.61 14,927.1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080.74 19,406.08 45,330.78 42,898.16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年 1-9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37 1.71 1.79 1.43
速动比率(倍) 1.04 1.29 1.41 1.02
合并资产负债率(%) 52.85 46.63 46.71 57.23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54.65 41.89 43.68 55.4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6 2.40 5.98 6.78
存货周转率(次) 2.44 2.24 3.29 2.74
毛利率(%) 24.37 32.45 27.48 21.51
净利率(%) 6.19 11.92 12.68 5.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4 11.24 22.43 2.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40 0.64 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40 0.64 0.24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
元/股)
注:1、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数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平均数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
率已进行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为 251,183.45 万元、258,756.88 万元、247,759.30 万元及 289,615.62 万元,整体
基本保持稳定。资产结构上,发行人的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发
行人的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48%、83.25%、78.11%及 73.15%,
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构成。
为 143,743.48 万元、120,865.05 万元、115,538.65 万元及 158,278.15 万元。负债
结构上,发行人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流动负债占负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74%、99.72%、98.04%及 97.62%,主要由短期借款、应
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构成。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新型建筑节能
专用设备、轻纺专用设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
销售和技术服务以及精密制造加工等业务。
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72,086.76 万元、235,187.72 万元、153,326.84 万元及 116,768.5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56%、99.78%、99.56%及 98.85%,主营
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0,346.37 万元、29,897.16
万元、18,354.20 万元和 7,310.8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为 10,783.90 万元、29,331.29 万元、18,329.88 万元及 7,303.37 万元。
续扩张,带动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快速增长。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
入下降 81,705.02 万元,同比下降 34.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国内制造业整体低迷,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纺织装备下
游客户需求阶段性放缓,公司相关装备产品销售规模下降所致。
公司 2024 年 1-9 月业绩下滑,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受碳纤维行业阶段性
供强需弱格局影响,下游部分碳纤维生产企业资本支出放缓或延后,影响公司相
关碳纤维装备交付进度,进而影响公司碳纤维装备收入确认和利润结算,相应公
司 2024 年 1-9 月碳纤维装备营业收入出现一定下滑;同时,受客户结构、装备
产品类别等因素影响,公司 2024 年 1-9 月碳纤维装备毛利率有所降低。碳纤维
装备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共同导致了公司营业毛利的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围绕原
丝装备、复材装备等新产品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导致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研发
费用同比大幅增长,研发投入的大幅增加进一步对公司净利润水平造成负面影响。
碳纤维行业阶段性供强需弱格局符合碳纤维产业发展初期的行业特点;从中
长期来看,碳纤维产业系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与发展前景;低空经济蕴藏万亿级市场规模,有望对整个碳纤维产业链形成积极
带动作用,碳纤维行业供强需弱格局不具备持续性。公司 2024 年 1-9 月经营业
绩下滑未影响公司所在碳纤维装备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仍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
公司目前碳纤维装备在手订单及洽谈中意向订单充足,后续随着相关在手订单的
陆续交付及洽谈中意向订单的持续转化,将能够为公司后续年度业绩提供支撑。
此外,除现有碳纤维装备业务外,公司亦围绕“装备+材料”积极布局新业务或
新产品,能够为公司贡献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公司后续业绩表现。因此,公司
重大不利影响。
(三)现金流量分析
量净额分别为 14,963.44 万元、31,963.63 万元、-2,373.28 万元及 6,044.12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收
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和回收现金增加。202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107.42%,主要是前期通过银行承兑票据结算的货款到
期付现增加较多和公司支付税费支出增加所致。2024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60.97%,主要系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下降所致。
量净额分别为 1,234.01 万元、-16,770.04 万元、2,041.91 万元和-22,919.29 万元。
受公司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购买及赎回的影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呈波动趋势。
量净额分别为-1,218.97 万元、-12,766.38 万元、-25,755.44 万元和 13,525.42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其他与
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
持续归还银行借款、发放现金股利所致。2024 年 1-9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代表人:成晓辉、郭晓萌
项目协办人:王一羽
项目组成员:魏鹏、陈聪、王文庭、贾博文、解桐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传真:021-386766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负责人:颜华荣
签字律师:吴钢、苏致富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联系传真:0571-85775643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31 楼
负责人:翁伟
经办会计师:闾力华、李达
联系电话:0571-88216798
联系传真:0571-88216798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31 楼
负责人:翁伟
经办会计师:闾力华、李达
联系电话:0571-88216798
联系传真:0571-88216798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国泰君安签署了《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之保荐承销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国泰君安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指派成晓辉、郭晓萌
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
续督导工作。
成晓辉: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
计师。曾主持或参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 IPO、北京屹唐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中国核工业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郭晓萌: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
计师。曾主持或参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 IPO、北京屹唐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面确认文件;
二、查阅地点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 号
电话:0575-84138692
联系人:黄伟明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