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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华:因募投资金使用及信披问题被责令改正,近1年仅西南证券1份研报

来源:证券之星APP

2025-11-20 01:00:56

证券之星消息,11月20日内蒙新华发布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显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不应置换的5万元工程保证金和38.5万元技术咨询合同尾款,导致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在将募投项目“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时,少转后续支出2595万元,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近1年,内蒙新华仅有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发布了1份研报,是2025年6月23日发布的《内蒙出版发行龙头,智慧转型持续赋能》。

内蒙新华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3.66亿元,同比下降7.06%;归母净利润2.01亿元,同比下降31.8%;扣非净利润1.72亿元,同比下降27.86%;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76亿元,同比下降15.2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592.39万元,同比下降56.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926.4万元,同比下降58.4%;

内蒙新华(603230)主营业务:文化消费、教育服务、现代物流及其他文化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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