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27 10:01:07
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永兴股份(601033)报收于15.67元,上涨0.58%,换手率1.89%,成交量4.55万手,成交额7113.08万元。
8月26日,永兴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472.33万元,占总成交额6.64%;游资资金净流出154.55万元,占总成交额2.17%;散户资金净流入626.88万元,占总成交额8.81%。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章小炎律师和曾思律师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8月25日14:30在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南塔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78人,代表股份763,760,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84.8622%。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南塔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378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3760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622%。会议由董事张雪球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多个议事规则和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此外,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章小炎、曾思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不在时代行总经理职权。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负责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年度计划实施情况、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等。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和报送事宜。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其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正式公开前,如实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相关信息,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和人员名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对违反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自查和处罚,并将结果报送相关部门。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制度涵盖选聘流程、资质要求、选聘方式、评价标准、解聘条件及监督评价等方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选聘过程。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良好的执业记录。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年。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公司每年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披露评估报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无法按时披露年报等。公司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查,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召开,需提前至少三日书面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此要求。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召集人无法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主持人。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也需经过半数同意。会议应有记录,记录需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出席情况、议案、表决结果及独立董事意见,并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公司应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提供必要协助。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发布。该细则旨在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违规和不尽职行为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党群人事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络和会议组织。委员会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进行检查,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的情形。主要内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等。此外,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买卖计划,且在首次卖出股份前1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报告减持计划。违反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处分或交由相关部门处罚。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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