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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石大胜华中报 - 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368.1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27 09:56:41

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石大胜华(603026)报收于38.25元,上涨0.18%,换手率1.95%,成交量3.96万手,成交额1.5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77.06万元,占总成交额3.15%;游资资金净流出513.16万元,占总成交额3.39%;散户资金净流入990.22万元,占总成交额6.54%。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石大胜华股东户数为3.73万户,较3月31日减少2769户,减幅为6.92%,户均持股数量增加至5438股。
  • 业绩披露要点:石大胜华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0.11亿元,同比上升14.87%,但归母净利润为-5633.78万元,同比下降248.03%。
  • 公司公告汇总: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2,169,508.71元。

交易信息汇总

8月26日,石大胜华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477.06万元,占总成交额3.15%;游资资金净流出513.16万元,占总成交额3.39%;散户资金净流入990.22万元,占总成交额6.54%。

股本股东变化

截至2025年6月30日,石大胜华股东户数为3.73万户,较3月31日减少2769户,减幅为6.9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062股增加至5438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0.28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石大胜华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0.11亿元,同比上升14.87%;归母净利润为-5633.78万元,同比下降248.03%;扣非净利润为-5713.48万元,同比下降282.11%。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4.23亿元,同比上升1.6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779.89万元,同比下降368.1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为-2749.93万元,同比下降454.37%。负债率为58.34%,投资收益为-1807.73万元,财务费用为2370.47万元,毛利率为4.76%。

公司公告汇总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确保资金安全,并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经营管理层需制定详细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审计部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办法还强调,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不得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保荐机构需进行持续督导。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变更、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5,000万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大胜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报告内容与格式、编制和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石大胜华将于2025年9月10日14点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月10日9:15-15:00。会议将审议两项议案:1.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中,议案1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等。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略低于原计划,调整后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482169508.71元,“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130000000.00元,“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7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合计982169508.71元。-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提供70000000.00元借款,向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130000000.00元借款,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提供482169508.71元借款,用于实施相应募投项目。借款利率、进度及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大胜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认为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认为此举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石大胜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4年9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0,000,000.00元。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2,169,508.71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略低于调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具体为: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由500,000,000.00元调整为482,169,508.71元;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保持不变。公司表示,本次调整是根据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保荐人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2,169,508.71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提供70,000,000.00元有息借款,用于“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向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130,000,000.00元有息借款,用于“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提供482,169,508.71元有息借款,用于“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借款期限至项目实施完成,可续借或提前还款。利率参照公司融资成本或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存储、规范使用。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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