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22:10:53
2024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41722号文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由于债券跨年及分期发行,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期债券名称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5国证03”。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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