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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爆三大"老鼠仓"!涉案超5亿,最高判6年,都曾在人保资产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18-05-23 13:21:06

  在近半年的时间里,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3份人保资产“老鼠仓”的判决书。3名涉案投资经理均在2016年1月18日被抓获,老鼠仓“窝案”可谓被一锅端掉。3起“老鼠仓”,趋同交易金额合计5.48亿,获利共计775.38万元。涉案的三名投资经理最高被判刑六年。

  据了解,人保资产在2003年由人保集团发起设立,是国内首家保险系资管公司,目前管理资产近万亿元人民币。

  所谓的“老鼠仓”指的是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运用公有资金(基金资金等)拉升某只股票之前,先用个人资金(包括亲朋好友和本人)在低价位买进建仓。等到用公有资金将股价拉升至高位后,个人的仓位会事先卖出获利,而机构和散户的资金可能会因此而套牢。

  同进同出6659万,曾安排人进行串供

  昨日裁判文书网上披露了卓冰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2011年2月至2014年5月,卓冰担任某资产管理公司权益投资部(股票 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负责多个股票组合账户的投资管理。期间,卓冰利用其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所管理股票组合的交易品种、交易方向、交易数量、交易时间和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名为“王某某”的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人保资产进行股票趋同交易,累计趋同交易金额6659.31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97万元。

  其中,在上交所趋同交易金额2880.48万元,对应获利金额117.01万元;在深交所累计趋同交易金额3778.83万元,对应获利金额79.94万元。

  判决书中还披露了作案细节:

  此前曾安排“王某某”等人串供

  卓冰通过实际控制 “王某某”的证券账户实现了同进同出的交易操作。根据王某某的证言: 交易的账户是卓冰陪同前往办理的,开立后卓冰将证券账户资料、银行卡和我的身份证都拿走了,证券账户都是卓冰在使用。卓冰与我父亲商量若有人调查,就说是父亲让我开立证券账户并操作股票的。炒股资金中没有我和父亲的资金。卓冰打电话给我让我一起去招商银行取钱,钱取出来给卓冰后就分开。大概帮卓冰取了几百万,每次少的60-70万,多的100多万。我和父亲从未操作过证券账户中的股票。

  根据王某某父亲的证言: 卓冰让我串供说2011年以来王某某先后在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开立了账户,是我叫女儿开的,一直是我自己操作股票,没和别人交流过股票信息。有意思的是,卓冰还将事先准备好的几张纸给王某某父亲看,说有单位调查就照纸上说,纸上写的是向哪些人借钱,为什么借钱,怎么还钱之类的事情。

  法院认为,卓冰作为保险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股票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卓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清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在二审期间,卓冰检举他人犯罪,经查属实,有立功表现,可予减轻处罚。

  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卓冰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9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与前同事合伙,趋同交易高达4.81亿

  2017年11月20日公布了人保资产另一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判决书,涉案的投资经理是周效飞。

  2009年6月至2016年1月,周效飞担任某资产投资经理,负责多个股票组合账户的投资管理。法院认为,2009年7月23日至2013年10月31日期间,经周效飞与陈勇共谋,由周效飞提供其利用职务便利知悉的所管理股票组合的交易品种、交易方向、交易数量、交易时间和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由陈勇提供名为“邓某1”、“沈某”、“赵某2”、“王某2”、“黄某2”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违反规定,在上述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期于人保资产进行股票交易,累计趋同交易金额4.81亿元,累计股票交易获利564.89万元。周效飞与陈勇两人在上交所趋同交易金额达2.5亿元,趋同盈利金额为234.5万元;深交所趋同交易金额2.3亿元,趋同盈利330.4万元。

  共谋者陈勇也于2016年1月19日到案,次日被刑事拘留。陈勇是四川省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系周效飞在上海证券的前同事。2009年周效飞从上海证券离职后进人保资产,之后与陈勇共谋利用周效飞掌握的信息操作股票,由周效飞提供未公开信息,陈勇提供账户和资金并直接负责股票操作,利润、亏损共担,分配方式一直为平分。根据陈勇的供述,涉案的账户有通过以前的下属找的,也提供了妻子和岳母的账户。最后,一共分了200多万元给周效飞,陈勇分了100多万元。

  根据《刑法》等有关规定,周效飞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陈勇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80万元。对周效飞、陈勇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64.89万元予以追缴。

  罚没28万,被判刑5年

  第三起老鼠仓涉案的是人保资产原投资经理苏绘方。

  2月25日公布的刑事判决书中显示,苏绘方曾担任人保资产投资经理,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于2016年1月19日被刑拘。2017年9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刑事判决,认定苏绘方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3.49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判决书上并未公布相应细节。

证券之星资讯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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