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79 公司简称:三美股份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anmei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 218 号)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 218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5 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七、现场会议议程:
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
他人员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进行会议登记时同时进行发言登记。
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
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办法
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会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按要
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
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股东会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
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现场投票监督: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进行清
点计票。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告的《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
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六、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
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 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
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浙江三美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10 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