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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结: 2026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1-05 21:05:05

证券代码:301608      证券简称:博实结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
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
况下,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办理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总股本 132,595,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
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
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2,595,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54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78600 元;A 股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1
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1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11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1月4日至登记日:2026年11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
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8.15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向碧琼、王占超
     咨询电话:0755-89891969
     传真电话:0752-892618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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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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