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
的 16,426,694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
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39,853,741.93/1,155,105,035×10=0.345022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
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45022 元/股。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
间,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
案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55,105,03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数量为16,426,694股,以总股本1,155,105,0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16,426,694股后的股本1,138,678,341股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9,853,741.94元(含税)。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1,155,105,035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16,426,694股后的总股本
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1 月 09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1 月 0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1 月 0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0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
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39,853,741.93/1,155,105,035×10=0.345022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
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45022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梅街 50 号
咨询联系人:杨冬玲
咨询电话:0371-56160968
传真电话:0371-5616096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