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延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关联 本次担保金额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余额 期审议范 是否有反
关系 (万元)
(万元) 围内 担保
控股股东、实
新疆红淖三铁路
际控制人及其 138,412.96 138,412.96 不适用 是
有限公司
控制的主体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 9 月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余额(万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系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对红淖铁路公司
其他风险提示
量银团借款合同所作出的延续担保安排。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与
关联方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简称“红淖铁路公司)长期业务联
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客观需要,为保障红淖铁路项目融资安排稳定、
维持项目正常运营,避免因担保主体变动引发授信调整,进而对上下
游产业链协同秩序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红淖铁路公司 2022 年股权
交割前已签署、尚未履约完毕的存量银团借款合同给予延续担保安排。
本次担保同步落实关联方反担保措施并按约定收取担保费。具体情况
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红淖铁路公司原为公司持股 92.7708%的控股子公司,2022 年完
成股权交割后,其变更为公司关联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
汇物流”)控股子公司。红淖铁路公司于 2014 年 9 月与各银团贷款
行共同签署《人民币 72 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公司同期与
银团签署《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 2022
年股权转让交割阶段,鉴于银团债权行对存量贷款作出不得变更担保
主体的刚性要求,经公司审慎考虑红淖铁路项目位于疆煤外运北通道
枢纽节点,有助于稳固并拓展公司煤炭产品的运输与销售半径,切实
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紧密的产业链协同,公司对红淖铁路公司股权交
割前已签署、尚未履约完毕的存量银团借款合同作出了延续性的担保
安排,并在股权转让业绩承诺期限届满(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解
除公司担保义务。根据原有约定,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公司本项担保
义务应当解除,但银团基于信贷合同约定、授信风险管控等具体要求,
再次明确作出了不予同意变更担保人的决定。为了保障红淖铁路项目
融资稳定、不影响项目正常经营进而影响到公司煤炭外运的整体规划,
公司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维持了原有担保项下的履约义务。
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现行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对原担保安排给予
再次续期,担保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延续至主债权的清偿期届
满之日(2028 年 9 月 24 日)之后两年内,不新增融资担保义务。公
司于 2022 年在履行有关红淖铁路公司股权转让相关审议程序时,已
就该担保延续事项做出了原则性安排,即“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
司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担保继续按
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易前后不变更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并由广
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提供反担保。此外,自标的资产交割之日起,公司
不再为标的公司新增债务提供担保”。截至红淖铁路公司股权交割日,
该笔担保余额为 337,912.96 万元。
本次延续担保额度范围如下:截至业绩承诺期满 2024 年 12 月
该笔担保余额为 138,412.96 万元。自业绩承诺期满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被担保方持续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存量债务,已向多家银行偿还
贷款 96,500 万元,对应公司担保余额减少 96,500 万元;该期间内,
公司未向被担保方提供过新增担保。为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本次续期
担保仍同步要求广汇物流向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具体以正式签署的
反担保协议为准),并按照市场化原则向红淖铁路公司收取担保费用,
担保费率不超过 1%(具体费率将结合市场费率水平、行业风险、担
保期限、担保金额等因素动态调整)。同时,广汇物流及红淖铁路公
司承诺,优先采用积极筹措资金方式提前偿还银团贷款予以解除广汇
能源担保责任,若无法提前偿还,可提供增信(含资产抵押或子公司
股权质押)降低广汇能源担保责任风险。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关联董事均已
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召
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为关联方延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士发、蔺剑、
戚庆丰、闫军、阳贤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红淖铁路公司存量借款合同延
续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
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卞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23584777242G
成立时间 2011-11-21
注册地 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兴业路 1 号
注册资本 478,022.68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
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肥料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经营范围
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4.02%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1.86%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9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关联人股权结构
持股比例 0.13%
新疆新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0.02%;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 36.51%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70,882.58 1,045,267.5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32,348.81 604,266.20
资产净额 538,533.77 441,001.32
营业收入 82,315.19 191,369.89
净利润 6,586.65 21,176.90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不存在失信情况,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运作
规范、风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主债权金额:与乙方和各金融机构的债权金额相一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间:与乙方和各金融机构的债权期限相一致(具体以签署
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等。
担保费用:担保费率不超过 1%(具体担保费率将根据市场费率
水平、行业风险、担保期限、担保金额等因素动态调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延续担保,系结合红淖铁路项目与公司深度产业链联动的客
观实际作出的合理商业安排。红淖铁路作为临哈骨干通道的重要组成、
疆煤外运北翼核心通道,可有效打通疆煤外运运力瓶颈,对保障、拓
宽公司煤炭产品运输及销售半径具备重要支撑作用。本次担保仅针对
红淖铁路公司 2022 年股权转让交割前已形成的存量银团借款合同所
对应的担保在原有基础上延续担保,不另新增担保义务。本项延续担
保的安排既有利于维持红淖铁路项目融资稳定、保障项目持续运营,
亦能够稳固双方上下游协同链条,对公司产业链平稳运行、业务拓展
具备积极的实际作用。本次担保配套安排了足额反担保、收取担保费
等风险防控措施,相关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资金运转及主营业
务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可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红淖铁路公司延续提供担保,是本着互
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基于长期业务联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客
观需要审慎决定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红淖铁路公司对存量签署且未到期履约完毕的
银团借款合同给予延续担保,关联董事韩士发、蔺剑、戚庆丰、闫军、
阳贤已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担保余额 1,056,059.31 万元人民币(上
述数据为未审数,具体以经审计数据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43.60%。不存在
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