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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ST瑞茂: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1-03 00:29:55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 瑞茂     公告编号:2026-123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H24 瑞茂 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H24 瑞茂 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6 年 11
月 2 日收盘价为 0.97 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
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
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 2026 年 11 月 2 日收盘价为 0.97 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
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
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
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
价低于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
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事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三)项和第 9.8.1 条第(三)项规定情形,
公司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若
   (二)逾期及诉讼事项
   公司存在多笔债务逾期及诉讼,截至 2026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及旗下子公司
累计金融机构逾期、商业承兑汇票逾期以及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券的本金合计约
为 627,381.4652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及子公司近 12 个月
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执行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 1,237,732.8597 万元人
民币(包含已撤诉案件、公司及子公司作为第三人的案件,以及一审判决暂不涉
及上市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案件),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2026 年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金融机构、票据等逾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9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2)。
后续可能还会发生债务逾期、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
产被冻结等风险,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并持续推进妥善解决,后续
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三)生产经营情况
  受公司债务逾期及诉讼等事项影响,公司各品类业务销售量下降。公司煤炭
供应链管理业务分为国内业务和国际业务(包括进口业务和转口业务),其中,
国内业务及进口业务基本停滞。由于石油化工行业盈利空间被不断压缩,公司主
动缩减石油化工相关业务规模。公司原有大豆采购加工相关业务暂无法继续推进,
委托加工合作具体业务尚未开展,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四)庭外重组相关事项
  为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危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组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4 日披露《关于公司庭外重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6-087),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并启动
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披露《关于公司庭外重组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就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
<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新疆金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形成确定的重整方案,后续重整方案的确定和生效尚需履
行相应程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
强制效力,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
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
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
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五)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已 100%被司法标记/冻结,以及被多次
轮候冻结,如后续涉及相关处置,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控股
股东正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以寻求相应的化解方案,如后续触及信息披露标
准,公司将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敦促管理层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积极做好经营管
理等各方面工作,并持续关注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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