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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瑞微: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30 20:16:01

证券代码:688790       证券简称:昂瑞微              公告编号:2026-040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
      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1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23 号楼 5 层 507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 11 月 20 日
               至2026 年 11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
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依其表决权不同,分为 A 类股(特别
表决权股份)和 B 类股(普通表决权股份)。持有 A 类股份及 B 类股份股东对公
司股东会的议案进行表决时,每一 A 类股份可投十票,每一 B 类股份可投一票。
但当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
与每一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股东会对上述第 2 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章程
的相关规定,将相应数量 A 类股份转换为 B 类股份的除外。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事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已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
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
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
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
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
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
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
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90       昂瑞微           2026/11/16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23 号楼 5 层 507 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办
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
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办理登记手续。
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6 年 11 月 17 日 16: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
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 1/2/3 中需要的资
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23 号楼 5 层
  联系电话:86-10-83057683
  电子邮件:ir@onmicro.com.cn
  联系人:谭影子
  特此公告。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 11 月 20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立董事
            独立董事
            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
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
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
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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