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4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
东会及参加表决。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该被授权的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
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见 2026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涉及提案 1 的关
联股东需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
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
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09室证券事务部。
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52号四牌楼联合大厦合肥百货大楼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1709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30001
联 系 人:胡楠楠、张晨
电话:(0551)65771035
传真:(0551)65771005
电子邮箱:hnn1003@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百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
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合肥百货大楼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
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备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
“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委托人名称(法人股东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