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0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富海东超专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以下简称“富海东超”)持有公司股份 7,264,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97%,
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实施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归属,总股本增加导致富海东超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比例为
其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145,279,743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
股份来源均为协议转让获得的股份,富海东超持有公司股份 7,264,000 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被动稀释,权
益变动比例为 0.0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富海东超持有公司股份 7,264,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97%(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46,119,120 股),持股比
例已低于 5%。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富海东超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帝科股份
事项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取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6-087)。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五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分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45,279,743
股增至 146,119,120 股。富海东超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数量为 7,264,000 股,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为 4.97%,持股比例已低于 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1](%) 例[2](%)
持有股份 7,264,000 5.00 7,264,000 4.97
富海东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64,000 5.00 7,264,000 4.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占总股本比例[1]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 145,279,743 股;占总股本比例[2]使用的公司总股本
为 146,119,120 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权益变动情况
富海东超(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海东超专享一号私募证券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资基金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古莲路 66 号院 6 号楼 1 层 101-1762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10 月 23 日
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总股本增加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
权益变动过程
释
股票简称 帝科股份 股票代码 300842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股数(万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
股份种类
股) 明)比例(%)
A股 0 0.03
合 计 0 0.0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质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比例(%)
合计持
有股份
富海东超(北京)
其中:无
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售条 726.4 5.00 726.4 4.97
限公司-富海东超
件股份
专享一号私募证
有限售
券投资基金
条件股 0 0 0 0
份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是 否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不适用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三、 其他相关说明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