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
股票简称:润泽科技
股票代码:30044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 13 幢 1 单元 101 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榆西一街 1 号院 4 号楼 6 层 601-65 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周超男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李笠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5:张娴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合计持股比例增至 60%)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程序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润泽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润泽科技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天星汇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周超男、李笠、张娴
京津冀润泽 指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北京天星汇 指 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润泽科技、公司 指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欣诺与恒 指 廊坊欣诺与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童通信 指 天童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
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设
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安全设备制
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
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
算机系统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有无境外居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留权
执行董事,
周超男 女 中国 河北省 无 4304021960********
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
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有无境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居留权
李笠 男 中国 河北省 无 4304021983******** 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5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京津冀润泽与北京天星汇均受周超男女士控制,李笠
先生系周超男女士之子,张娴女士系李笠先生的配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
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京津冀润泽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
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75),京津冀润泽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7 年 4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含本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
述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
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遵
守已作出的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京津冀润泽持有公司股份 967,135,107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8.9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59.34%)、北京天星汇持有公司股
份 4,446,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27%)、
周超男持有公司股份 72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后总股本的 0.04%)、李笠持有公司股份 1,02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6%)、张娴持有公司股份 364,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2%,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2%)。京津冀润泽、北
京天星汇、周超男、李笠、张娴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津冀润泽自 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 4,161,200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5%,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26%。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 占公司剔除回购
股东名 增持方 增持期 增持数量
总股本 专户股份后的总 增持资金来源
称 式 间 (股)
比例(%) 股本比例(%)
京津冀 集 中 竞 10 月 4,161,200 0.25 0.26 自有资金
润泽 价 16 日至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 占剔除
当时回 目前回
占总 占总
股东 购专户 购专户
股份性质 股本 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份后 股数(股) 股份后
比例 比例
总股本 总股本
(%) (%)
比例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
份
京津
其中:无限售
冀润 967,135,107 58.93 59.34 971,296,307 59.19 59.60
条件股份
泽
有 限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北京
其中:无限售
天星 4,446,430 0.27 0.27 4,446,430 0.27 0.27
条件股份
汇
有 限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周超 其中:无限售
男 条件股份
有 限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售
李笠 257,400 0.02 0.02 257,400 0.02 0.02
条件股份
有 限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张娴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有 限 273,000 0.02 0.02 273,000 0.02 0.02
售条件股份
合计 973,697,937 59.33 59.74 977,859,137 59.59 60.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京津冀润泽所持公司 54,586,978 股处于
质押状态。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上述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润泽科技股权不存在
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所披露的增持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未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章):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章):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字):
周超男
信息披露义务人 4(签字):
李 笠
信息披露义务人 5(签字):
张 娴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润泽科技证券投资部。
附表:
基本情况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廊坊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润泽科技 股票代码 300442.SZ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发区楼庄路 9 号 13 幢 1 单
名称 1 信息有限公司 注册地
元 1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通州区榆西一街 1
名称 2 限公司 注册地 号院 4 号楼 6 层 601-6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周超男 不适用
名称 3 注册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笠 不适用
名称 4 注册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娴 不适用
名称 5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973,697,937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33%,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 11,276,886 股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9.74%。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4,161,20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比例: 0.26%
变动后持股数量:977,859,137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59%,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 11,276,886 股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0.00%。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不适用
资金来源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请参照本报告“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动的时间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本页无正文,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签章):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签章):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字):
周超男
信息披露义务人 4(签字):
李 笠
信息披露义务人 5(签字):
张 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