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 点,
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
议材料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青岛金博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阻燃剂及其他助剂产品矩阵,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增强公
司综合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总计
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成都科宜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合计持有青岛金博行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行新材”)44.16%的股权,同时拟使用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 105,689,763.17 元向王忠卫、侯计金收购合计持有青岛富泰科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科”)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对价总计为人民币 285,111,081.57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
接持有富泰科 100%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博行新材 70%股权,实现对博行新
材的控制。本次交易完成后,富泰科和博行新材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收购博行新材控制权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收购博行新材及富泰科股权的有关交易及其他法律文件、确定或适当调整股
权交割的具体实施方案、就本次交易协议履行过程中的各类事项进行处理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青岛金博行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